《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一、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情况

㈠空气质量变化情况

今年我县空气质量总体保持优良,截至11月14日,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
o3平均浓度为102微克/立方米、co平均浓度为0.723微克/立方米;
以上六项参数指标全部较去年下降。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为97.47%,较去年上升,重污染天数比率为0。各项指标年均值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㈡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完成情况

2020年度目标任务为年均值为27微克/立方米,目前年均值为25微克/立方米。

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㈠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区域产业布局调整。根据化工企业清退工作任务,我县太阳升项目区的修水县民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硫酸项目已经清退。

2.“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根据《九江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散乱污”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建立了管理台账,今年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3家,其中关停取缔2家。

3.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整治。我县涉有色金属采选冶炼、陶瓷、化工等行业企业全部达标排放,陶瓷企业全部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

4.排污许可证核发。我县已核发涉气总量指标的《排污许可证》20个,其中天然气锅炉2个、柴油锅炉3个、生物质锅炉10个、燃煤锅炉5个。

5.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对涉工业窑炉企业开展了深度排查工作,未发现新的企业项目;
同时,要求在产的陶瓷企业必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持续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目标。

6.工业废气治理。一是继续对我县重点涉气企业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如赣北钨业、湘赣有色、南方水泥、江西天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
二是持续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行动,目前我县在产的12家砖厂全部签订了在线监控设施购买合同,要求年底前必须安装联网到位。

7.城市餐饮油烟治理。一是进一步强化早市夜市管理,对各处早市、学校周边流动摊点、出店经营、占用人行道停车、商业噪声等规章行为进行纠章查处;
在前期基础上,对城南天天购物广场、联盛广场周边等处的夜宵和烧烤摊点进行重点管控,坚持夜班巡查制度,对夜宵市场进行规范整顿,出店经营行为较去年明显下降;
二是持续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主干道肩担、手提、车推等流动摊贩等现象较去年明显减少;
三是坚持规范店铺装修占道管理,要求城区所有门店装修原则上在店内作业,确须占用人行道的也要城管现场画线定位作业,以确保人行道路畅通,同时必须围挡作业,足额收取装修押金,保障建筑垃圾不乱堆乱放且及时督导清运。对不按城管部门规定,随意占道和堆放专修垃圾的行为,责任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依法严惩。

8.城市烟花鞭炮禁放。我县坚持执行城区禁止燃放相关规定,在已明确的城区禁止燃放区域严格落实禁燃时间、禁燃种类和处罚措施;
同时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以《致全县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的方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相关部门、单位和各居委会互相配合,通力合作,烟花鞭炮禁放成效越发明显。

㈡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1.能源消费总量控制。2020年修水县能源消费总量整体保持平稳,继续控制在50.80万吨标煤,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费量控制在0.30吨标煤/万元。

2.燃煤锅炉综合整治

我县83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完成了淘汰改造。同时,继续加大对已改造锅炉的执法检查,防止企业改用煤炭及柴草燃料。

3.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020年,我县对去年新开工的60个建筑项目认真执行强制性标准,所有新建城区均按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同步推动屋面、外墙、门窗、楼道等部位的节能改造,切实提高居住和环境舒适度。

4.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

我县继续加大风力发电建设项目推进力度,布甲乡太阳山装机容量5万千瓦风力发电场、修水南部山区装机容量20万千瓦风力发电场该、九云岭至茅竹山山脊装机容量20万千瓦风力发电场、修水北部山区装机容量20万千瓦风力发电场、眉毛山风力发电项目均在有序安装设备或已正式运行。

㈢调整优化运输结构,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

1.车船结构升级。在2019年更新纯电动出租车、新能源公交车、淘汰老旧及黄标车的基础上,修水到三都、修水到山口班线进行了公交化改造,重新购置新能源公交车14辆。

2.油品质量升级。一是开展成品油市场整顿。持续加大了对成品油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规范成品油流通市场的秩序,基本实现了没有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油、柴油销售的目标;
二是依法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油品,开展了常规打击非法生产油品、非法销售油品、非法存在的流动加油罐车专项行动;
三是坚持对加油站、储油库的油品质量抽检,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行为。今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加油站进行抽样,合格率为100%

3.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截至目前,我县有326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管理,

㈣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1.露天矿山综合整治。集中了整治四都、马坳、宁州镇土窑石灰窑项目,依法关闭石灰厂22家。

2.扬尘综合治理。一是坚持开展联合执法,整治期间共检查运输车辆150余辆,查处违规运输3余起;
二是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100%”落实情况督查,不达标工地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整改到位方可继续开工;
三是发挥建设工地监控摄像头的作用,实现了对工地进出口24小时监控,严格监控进出工地进出车辆和材料冲洗作业行为,确保各工地和运输车辆严格遵守扬尘治理相关规定。

2.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坚持落实年初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的制度,明确乡镇农村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对秸秆禁烧通报情况及时反馈给有关乡镇,确保第一时间查清情况,说明原因。

㈤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1、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专委会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各重点排污单位防治责任,确保重污染天气得到有效缓解。

2、强化宣教工作。一是有针对性地加强健康防护宣教工作。通过网络等途径引导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
二是教育机构加强对学生户外课程和活动的调节控制;
三是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宣教和指导工作。

3、强化减排工作。一是加强对城区周边重点企业的管控。强化对园区重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是对检查发现的违法排污企业实行全面停产措施,决不姑息;
三是强化扬尘管理。加强巡查频次、力度,建筑工地确保做的八个100%;
对其他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活动,对未采取任何降尘措施的行为坚决责令停止作业。

4、强化预警工作。切实转变思想,进一步强化污染天气预警工作,让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企事业单位、普通百姓都增强污染天气防控预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齐心协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和健康保卫战。

㈥加强支撑和能力建设

目前,我县建有两个空气自动监测站,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乡镇空气自动站建设工作正在统筹,确保实现在“十四五”时期建立覆盖全域的空气监测网络目标。

㈦落实各方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的调度和督促落实,专委会在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框架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坚持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专委会工作会,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协调调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强化信息公开。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通报空气质量,适时通过网站曝光大气违法行为,发挥好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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