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查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集团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不折不扣做好区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重点结合对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由各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自行组织实施,自11月18日(周三)开始,至12月3日(周四)结束。

二、自查内容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内容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内容,结合《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清单》,对照检查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落实情况、制定和落实相关会议制度情况、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方面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的有关工作情况、选好用好干部方面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强化选人用人上的把关监督有关情况、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有关工作情况、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等工作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等活动情况、领导和支持纪检组织依纪依规履行职责工作情况。

2、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自查内容

根据《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结合“四史”学习教育,打造党建特色品牌,增强党建工作实效性,对照检查加强党的正职建设发挥企业党组织核心作用、提升基层党的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选人用人风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发挥群众组织作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各直管企业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组织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等情况。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内容

根据《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对照检查全面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情况。健全集体领导、分工明确、执行有力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年内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召开会议、总结检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学习运用“学习强国”学习近平台,开展正面宣传报道、贯彻落实网络舆情相关规定,加强对所属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情况。

三、组织实施

各直管企业党组织按照集团统一部署,重点结合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的内容,逐条逐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并按要求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及时上报。

四、工作要求

各直管企业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切实做好自查工作。要紧紧围绕检查内容,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梳理各类工作资料,及时报送相关材料。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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