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召开这次座谈会,主要是了解掌握全市县级以上机关四项基础制度和规范权力运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两项机制建设情况,完善我市党的建设制度体系,以制度的刚性约束,规范权力运行,严明党的纪律,从严管理干部,坚定正风反腐,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坚实保障。
刚才,九个单位分别围绕机关党建工作,尤其是落实县级以上机关四项基础制度和规范权力运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两项机制,谈了本单位的做法、问题和建议,总体感到谈的都比较好,对抓四项基础制度和两项机制工作很重视,工作效果逐步显现。
第一,形成了落实制度和机制的自觉性。各级党委(党组)自觉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对四项基础制度和规范权力运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两项机制,都能认真学习、深刻理解、细化措施、抓好落实。
第二,体现了从严从实的工作要求。我们把党建制度体系建设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刚柔相济,同时发力,处处体现了严和实的要求,尤其是各部门能够很好地把握四项制度和两项机制的深刻内涵,在民主集中制、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五个不直接分管”等方面,都体现了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督。
第三,带动了部门风气的好转。各部门虽然情况不同,但都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着力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等专项治理,工作作风、服务意识、权力自我约束都得到了加强,达到了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效果。在今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我市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较好,有的提前超额完成,成绩来之不易,这跟各县(区)、各部门抓党建工作、抓制度落实密不可分。对此,市委、市政府给予充分肯定。
但是,对于目前四项基础制度和两项机制的落实情况,我们还不能过高评价,很多工作还停留在表面上,需要继续深化理解、细化举措,这是一个长期的工作过程,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锲而不舍,抓出成效。就如何抓好四项基础制度和两项机制的落实,我提几点要求:
第一,要强化责任意识。抓好党建工作是各级党委(党组)的主要职责。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党建作为主业,自觉履行治党管党责任,进一步强化抓党建的自觉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不能重业务轻党建,在完成硬性指标任务的同时,不能忽视弱化党建工作,必须切实抓紧抓好。总的来说,党建工作包括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五个方面。具体到我省,就是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县级以上机关四项基础制度和规范权力运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两项机制,这是我们抓党建工作的遵循依据标准程序具体抓手,是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我们要从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切实提高对“4﹢4﹢2”党建制度体系重要性的认识,紧紧围绕党建制度体系建设开展党建工作,切实增强推动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第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问题导向是中央和省委的一贯要求。做任何事情,都要以问题为导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带动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当前,我市各级部门在落实四项基础制度和两项机制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民主集中制方面,既存在只讲集中不讲民主、“一言堂”的问题,也存在只讲民主不讲集中、软弱涣散的问题;
党内政治生活方面,有的部门坚持“三会一课”不是很好,存在临时凑数、应付检查的情况;
在作风纪律方面,存在作风松弛、为官不为、工作拖延的问题,引起广大干部群众的不满;
在反腐倡廉方面,失之于软、失之于松、失之于宽,个人领导干部有“好人主义”思想。我们要抓四项基础制度和两项机制落实,就要与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结合起来,针对存在的问题,一件事情一件事情研究,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以问题解决推动制度落实,以问题解决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第三,要突出担当作为。这是我们抓机关党建的关键所在。商丘最大的问题就是发展不足、发展不够。全市各级部门要把抓党建与本部门工作结合,与全市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在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抓党建、抓落实。能否做到履职尽责、敢于担当,这是检验抓党建成效的重要标准。当前,在我市县级以上机关当中,精神不振、作风不严、能力不足的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精神不振主要表现在,一些部门曲解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感觉不能吃拿卡要了,该干的工作也不干了;
作风不严主要表现在,郭庚茂书记指出的“十不十欠”的问题、我在“三严三实”党课中指出的“十不”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能力不足主要体现在,学习不够、研究不够,对上级政策吃的不透,对新的业态、新的模式、新的常态把握不准,习惯于用老思维、老思路解决新问题,导致与现实要求不相适应,由此带来不想为、不能为、不作为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靠抓党建来解决。
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进行专项整治,要求每个部门每个党员干部、每个公职人员把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作为最根本的要求。行政部门必须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办事,严格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对不能履职尽责,或者不按法律要求办事的,要严格进行追究责任。作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要敢于触及矛盾,敢于碰硬,坚决不当“糊涂官”、“太平官”。同时,对脚踏实地、干事创业的干部要给予大力支持,敢于撑腰,大胆使用,做到岗得其人、人岗相适,树立鲜明的导向,在广大机关干部中形成履职尽责、勇于担当的氛围。
第四,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这是确保制度落到实处的有效举措。各级部门一把手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把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既要抓大案要案、打虎拍蝇,也要抓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治理庸政怠政懒政、为官不为现象。同时,要加强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评议监督机制,对职能部门和窗口部门、内部管理部门放在不同平台进行监督,与群众打交道的就要接受群众监督,与部门打交道的要接受部门监督,推动监督机制科学化、规范化。同时,要将县级以上机关四项基础制度和规范权力运行、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两项机制建设纳入党建目标考核,确保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总之,通过这次会议,希望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对党建工作高度重视,摆上重要位置,真正履行抓党建的职责,落实县级以上机关四项基础制度和规范权力运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两项机制建设要求,切实抓紧抓好,以此推动各项工作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