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在全市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上市长讲话,供大家参考。
在2022年全市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上的市长讲话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在2022年全市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上的市长讲话,希望大家喜欢。
2022年1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政策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当前,世纪疫情冲击下,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只有着眼于解决民营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破解民营经济突出矛盾,才能为民营企业稳预期、增定力、添信心,让民营经济创_泉充分涌流,让民营企业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一、如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民营经济是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创新创业的重要动能、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民生改善的重要力量。进入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迎来了新的春天。习近平总书记曾这样勉励广大民营企业家:“心无旁骛创新创造,踏踏实实办好企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准确把握好三个方面的深刻内涵:
一是深刻领会“两个毫不动摇”的鲜明立场、“三个没有变”的郑重宣誓。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我们党始终坚持的大政方针。党的十九大把“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2022年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重申了“两个毫不动摇”的鲜明立场、“三个没有变”的郑重宣誓,并进一步给民营经济地位、使命和责任赋予了“四个重要”的新内涵,回应了社会的重大关切,释放了正本清源、提振信心的强烈信号。我们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观点、重要论述的内涵与实质,更加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解,并将这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成果上升到制度层面,处理好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关系,坚定不移地把“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落实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每一环节。
二是准确把握“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的重要定位。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明确指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并对所谓“民营经济离场论”“新公私合营论”等错误言论做出有力驳斥。“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的论述,不仅非常形象、生动、贴切,而且语重心长、推心置腹、温暖人心,是中央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消除各种隐性壁垒等政策的具体化、人格化,是对民营企业政策态度和理念的更加明确化。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到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的不可替代性和重要作用,进一步解放思想、担当作为,努力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更强信心、做出更大支持、创造更优环境。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作为自己人来对待,把民营企业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坚决破除各类显性或隐性的藩篱障碍,理直气壮地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条件,坦荡真诚地同民营企业家接触交往,不遗余力地服务好民营经济,千方百计地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切实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亲清和谐的营商环境、简明有效的政策环境和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真正让所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
三是全面践行“民营经济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的发展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明确指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当前,我国民营经济呈现“五六七八九”的特征,但从**情况来看,我们有的指标还没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我们一直在推进省会城市功能和中心城市首位度提升,但我们与先进城市的经济差距,也突出表现在民营经济发展差距上。民营经济既是推动我市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也是我市亟需补上的一块短板,挑战与机遇并存、压力和动力同在。当前,民营经济在市场、融资、转型等方面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但“这些困难是发展中的困难、前进中的问题、成长中的烦恼”,越是这种时候,我们越要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我们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期望和要求,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保持定力、增强信心,同心同向、扎扎实实解决好民营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各类困难、矛盾和问题,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在更广阔的舞台上实现更好发展、创造新的业绩。
二、如何突破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
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实打实的落实。我们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落实好我市“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30条”,聚焦突出领域,下大力气破解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重点抓好六个方面:
(一)强输血、活融资,全力以赴为民营企业助力加油。
通过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三方共同努力,加快解决融资障碍,全力打通融资通道,为民营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
首先,充分发挥基金补位作用,着力帮助民营企业“再续贷”和“再纾困”。针对当前银行贷款投放失灵或不足、对民营企业融资影响较大的“续贷”“纾困”“防范流动性风险”等问题,充分发挥各类基金补充、补位的作用,着力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发起设立10亿元民营企业转贷互助基金,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民营企业及时提供应急转贷服务,力争年转贷规模超过200亿元。按照国有资本引导、合作证券公司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发起设立总规模超过100亿元的民营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纾困和发展基金,帮助民营企业防范流动性风险,对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前景、有市场、有技术优势的民营企业提供支持,有效增加区域内龙头企业、就业大户、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重点民营企业的流动性。
其次,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指引作用,着力构建支持民营企业的“指挥棒”和“风向标”。由市财政调剂专门的财政性资金,将银行对民营企业投放的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票据贴现、小微企业贷款、科技(文化)中小企业贷款、制造业贷款等业务的总量、增量和增幅,作为招标存放的评价因子,鼓励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贷款的投放力度,并对成绩突出的商业银行予以表彰、给予除资金挂钩外更大力度的奖励。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基础性作用,设立专门的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专项用于支持商业银行发放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贷款的资金需要。落实再贷款、再贴现的利率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对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的利率水平,为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第三,充分发挥种子贷款的撬动作用,着力形成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放大器”和“保险阀”。发起设立“**市创业创新贷款”,撬动宁科贷、股权质押贷、金陵惠农贷、商贸贷等政银合作产品规模做大,让更多的民营企业从中得益受惠。积极鼓励银行对民营企业发放基准利率贷款,财政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承担一定比例的风险代偿,让民营企业获得更加优惠、更低成本的资金支持。继续做大苏微贷、苏科贷、小微创业贷、创业担保贷款等省级政银合作产品规模,为中小民营企业特别是成长潜力大、科技含量高的企业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同时,通过增加注册资本规模,进一步做强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发挥保险的资金融通和融资增信功能,推动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有效拓展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妥善解决民营企业临时性资金困难,切实解决拖欠民营企业款项问题,帮助有前景、有潜力、有市场的民营企业纾困解难、渡过难关。
(二)降成本、清税费,全力以赴为民营企业减轻负担。
把降成本作为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多措并举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对于税费负担成本,做到“能减则减”。认真落实国家出口退税率提高、印花税核定征收标准调整等政策,积极实施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普惠性税收免除,确保政策快落实、真落实、全落实。严格实施收费清单管理,既确保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外无收费,又推动涉企收费只减不增、能减则减。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市场,加快建立网上中介超市,推动中介服务网上展示、明码标价、竞争择优,为广大企业提供收费合理、优质高效的服务。对于生产要素成本,做到“实质缓解”。用地方面,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多种方式,灵活保障民营企业重点项目和优质项目用地;加强用地计划与产业发展、投资计划的衔接联动,解决好土地闲置与土地超供、土地缺口与土地浪费并存的问题。
用电方面,大幅增加直接交易电量,全面实行厂区生产、生活用电分别计价政策。用工方面,大力开展行业招聘、专场招聘,动态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同时,稳定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合理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允许实施灵活的用工制度,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对于创新转型成本,做到“精准支持”。对初创期科技民营企业,从企业获利年度算起,把三年内的经济发展贡献全部返还给企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对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在三年内以企业上年度的经济发展贡献为基数,将超过全市平均增幅增量部分的50%奖励返还企业,推动更多有潜力的中小企业和“临界”企业加快成长为骨干企业、规上企业,为创新名城建设、产业地标打造和城市首位度提升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三)清门槛、搭平台,全力以赴为民营企业引路指向。
把民营企业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真正让民间资本投资有门、投有所报。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严格落实“非禁即入”的要求,实施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大力清除“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消除有形“坚冰”和无形“壁垒”,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教育、卫生、医疗等社会事业和交通、水利、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让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围绕交通运输、市政工程、水利设施等领域,鼓励“民企+国企”“民企+外企”等多种联合体形式参与PPP项目。进一步放活审批流程。扎实推进“不见面审批”“预审代办”“三多四联”等改革,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有效解决民营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等问题。
进一步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加快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做到受理前服务指导最优、受理后审批时间最短、审批后监督管理最好。凡是民营企业合法合规的事项,一律做到“马上办”;凡是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事项,一律实行“网上办”,努力让广大民营企业有更高的满意度、更强的获得感。进一步放大混改效应。及时公开发布混改信息,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出资入股、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共同投资项目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公司增资扩股,进一步提高民营资本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比重,促进民资与国资取长补短、合作共赢。
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城市建设和公共服务类国企混改,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允许非公有资本控股,真正让民营企业享有均等机会、享受同等待遇。进一步放开市场竞争。大力清理各类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坚决清除各类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确保在投融资、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市场主体做到“一视同仁”。加大政府采购支持民营企业力度,专门面向中小微民营企业的采购比例不低于40%,其中给小微民营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为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创造更好的条件、更优的环境。
(四)落政策、兑承诺,全力以赴为民营企业稳定预期。
民营经济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支持和激励,更离不开政策的落实与落地,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工作艺术和管理水平,努力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
一是处理好“落实老政策”与“执行新政策”之间的关系。近年来,国家和省市都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对民营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无论是新政策,还是老政策,都要全面梳理、细化落实;对于同类政策,坚持标准就高不就低;对于不同的政策,让企业该享受的全部享受、能兑现的尽快兑现。
二是处理好“加强监管”与“优化服务”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服务就是义务”的意识,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原则对民营经济实施综合监管,把精力更多放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放在强化对民营企业服务上,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今后,凡无法律依据的,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凡针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一次性完成,从根本上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真正做到只服务、不干预,只帮忙、不添乱。同时,执行政策避免“一刀切”,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防止执法过程简单化,尽最大可能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三是处理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与“尽职尽责主动作为”之间的关系。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是困扰许多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我们将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处理解决,努力为企业发展扫清障碍。扎实开展专项服务,集中时间和力量妥善处置涉企业用地、产权及补赔偿等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尤其是在企业不动产登记方面,凡不符合受理条件但不属于违建且工程质量安全可以保证的,相关部门应主动帮助补齐材料;无法补办的,应明确处置方案,帮助企业尽快符合登记条件。切实提高政府履职水平,做履约守信表率。依法支持企业合理诉求,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现象。
(五)畅渠道、优服务,全力以赴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关心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家成长。把政商关系营造好。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新时代新形势下政商交往的行为准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政商关系的明确定位。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在守住底线、把好分寸的前提下,坦荡同民营企业接触、真诚同民营企业家交往,既主动到民营企业中调研、主动和民营企业家交朋友,更主动了解服务民营企业诉求、主动参与民营企业特别需要参加的重要发展经营活动。尤其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情况下,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真正把企业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全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提升对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真正做到政商之间“亲”不逾矩、“清”不远疏,“亲”而有界、“清”而有为,努力形成“亲上加清”的良好政商交往模式。把沟通渠道畅通好。
建立完善与民营企业的定期沟通互动机制、企业家座谈会机制、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服务企业机制,党政主要领导确保每月不少于一次召开企业座谈会,着重听取中小微企业特别是中小微民营企业的实际诉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定期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及时了解企业情况,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市工商联注重发挥与行业商会、协会、民营企业密切联系的优势,开通工商联向党政主要领导反映民营企业诉求直报通道。
建立面向企业家的党委、政府决策咨询制度,涉企重大决策特别是涉及民营企业或民营企业家的重大决策出台前,充分听取企业家的意见。把社会舆论引导好。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大力宣传民营企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在全社会积极倡导尊重民营企业、尊重民营企业家的良好风尚,做到像尊重科学家一样尊重企业家,像尊重老师一样尊重老板。在推选“两代表一委员”、树立劳模、创先评优时将优秀民营企业家纳入其中,定期开展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有序实施民营企业家能力提升工程,真正让民营企业家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受尊重。
(六)保财产、护权益,全力以赴为民营企业鼓劲撑腰。
理直气壮地给予民营企业家更多的关爱和温暖,帮助民营企业家增强信心、稳定预期,让企业家放心创业、安心发展、舒心生活。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严格把握刑事犯罪的认定标准,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对部分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加快建立由工商联、政法委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保护企业家权益联系协调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严格规范涉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案件处置法律程序,对涉诉人员,综合考虑行为性质、危害程度及配合诉讼态度等情况,依法慎用监察措施和羁押性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当影响。严格采取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等强制措施,防止当事人恶意利用保全手段,侵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故意刁难、妨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建设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智库,构建集海关、司法、行政、仲裁、调解多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推动实现全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点全覆盖。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诉调对接中心,推进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与诉讼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强化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兑现,切实加大涉民营企业家产权冤错案件的甄别纠正工作力度。
民营企业家是全社会最具创造活力的群体之一,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步入新时代,希望广大企业家继承和发扬敢闯敢干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努力在**转型发展、创新发展中当先锋、作表率,开创企业发展新局面。坚定信心谋发展。始终把信心和定力建立在中央鲜明的发展导向上、建立在**难得的发展机遇上、建立在企业良好的发展势头上,看到光明前景、增强必胜信念,拿出一股逢山开路的闯劲、滴水穿石的韧劲、百折不挠的干劲,不畏艰难、奋力前行,不断推动企业爬坡过坎、实现新的更大跨越。坚守实体抓主业。抓牢实体经济这个根基,在聚焦实业、做精主业的同时,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制造业盈利模式服务化和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发展,推动企业价值链加快向中高端迈进。
大力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灵活使用租赁、信托、基金等多种金融工具,优化企业生产流程和风险管理,培育新业态,增添新动能。主动创新促转型。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引进高端人才,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精准开展产学研合作,不断提升产业层次和核心竞争力,努力成为行业的龙头企业和细分领域的“小巨人”。练好企业内功,拓展国际视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提升企业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打造基业长青的“百年老店”,推动自身发展不断达到新的高度。义利并举重担当。坚持把追求经济利益与遵守市场法规制度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规律与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以守法经营赢得市场,以诚实守信赢得声誉。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保持富而思源、富而思报的好传统,承担起节能环保、安全生产、扶贫助困等社会责任,画出社会价值最大同心圆。
我们正处在一个发展变革的新时代、一个属于奋斗者的新时代。让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促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让民营企业家的芳华在新时代绚丽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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