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为切实做好**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应对和及时处置突发森林火灾事故,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森林火灾是突发性高、持续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一旦发生,会给国家森林资源造成巨大的损失,威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森林火灾的扑救,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必须建立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做到森林防火工作早投入、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森林火灾具有自然和人为双重属性。自然属性主要是指森林可燃物状况、气候变化、高温、大风、雷电等高火险天气易形成森林火灾。人为属性是指人们在野外一些违规违章用火现象,直接或间接引发森林火灾。
二、扑火原则、程序及方式
原则:打早、打小、打了。
程序:发现火情,村(社区)主任立即组织发生火情的村(社区)组干部、村民扑火(严禁老弱病残人员参加扑火),并第一时间向镇护林防火办报告火情发生具体地点、时间、火势状态、扑火情况、是否需要支援等;
镇护林防火办接火情报告后,立即向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护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情情况启动相邻村(社区)、镇级扑火队员支援扑火,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决定是否向区级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请求支援;
灭火后由发生火情的村(社区)组织人员清理余火,安排人员查看火迹,防止复燃;
派出所、安办、林业站调查火灾原因。
方式:一是控制火势扑打火头,二防止蔓延扑打两翼火;
三是防止复燃清理余火。
三、护林防火机构职责及后勤保障
(一)镇护林防火办公室职责。负责防火指挥机构防火信息的接收,对防火信息按上级要求做到及时通知、传达、记录,对下属村级发生的火警、火情、火灾报警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在第一时间内通知防火指挥部主要负责人。
(二)现场指挥职责。根据火场情况确定最佳扑火方案,调动部署进入火场的全部扑火力量,请求增援,决定留守人员数量和留守时间,及时与区上指挥部联系。同时有序安排部署扑火程序:第一时间通知各扑火梯队联络员(联络人员负责通知本小组人员)按预定职责带齐装备立即赶赴火灾现场进行扑火。
(三)镇扑火队职责。发现火情后,镇指挥部立即调动镇扑火队及有关村(社区)扑火队进入现场,迅速控制火头和要害部位。并分成二个梯队8个组:第一梯队(组长王宏)队员共23人,第二梯队(组长鲁佰权)队员共24人,同时分别分成应急救援组、物资运输组、医疗救援组、车辆保障组4个小组。
应急救援组:小组长(第一梯队小组长为王宏、第二梯队小组长为鲁佰权)通知本小组人员按扑火要求着装集结待命。
物资运输组:小组长(第一梯队小组长为谭宗彪、第二梯队小组长为郑云)通知本小组人员到物资器材库(世纪锦城3号门市)领取扑火工具集结待命。
医疗救援组:小组长李健通知本小组人员及配备消毒水、烧伤处理等药具。
车辆保障组:小组长(第一梯队小组长为王宏、第二梯队小组长为彭雪松)负责车辆安全及人员输送。
(四)各村(社区)职责。负责本片区护林防火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要充分利用村级广播、宣传标语、qq群、微信群,以及院坝会、设置警示标志等形式,强化群众扫墓祭祀、春耕农事用火监管,加强群众森林防火安全、科学抗灾避灾,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群众知法、守法,把森林防火纳入法制化建设。加强巡逻并督促护林员、村(居)民组长巡山频率(同时建立台账),组建本村(社区)应急队伍,发生火情、火警、火灾等情况,立即组织村级人员及村民(村级扑火队员)积极扑救,立即向镇护林防火办汇报,确保救火过程中零伤亡的目标,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后勤保障组职责。各成员单位组织相关人员配备器材到现场确保后勤供应及保障。医院配备消毒水、烧伤处理药具;
安办、林业站配备扑火工具(扑火机具统一放在镇安办,钥匙由镇安办、党政办管理),同时安办负责通知罗江消防队参与扑火救援工作;
党政办、财政所负责交通运输、饮用水、毛巾等。
(六)罗江消防队职责。第一时间带领消防队员赶赴现场组织扑火队员科学灭火。
四、火情报告及接警程序与火场迹地管理与调查
(一)火情报告及接警程序
1.护林防火期内各防火责任单位24小时昼夜值班,发现火情必须立即向乡镇护林防火指挥办报告。
2.各单位护林员在巡逻、看守中发现火情必须及时报告。
3.乡镇值班室接警时,认真填写《火情登记簿》,内容有:报警单位、报警人、报警时间、起火地点、火情种类等。
4.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向镇防火指挥部及值班领导报告。并按领导指示进行调度、上报。
(二)火场迹地管理和火场调查
1.迹地管理:发生山火的村,要安排足够的人员监守火场,消灭余火。留守人数由现场指挥按其迹地面积和气候条件的需要确定,主要任务是清理余火,待余火彻底清除后继续监守3小时以上,在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的情况下方可撤离。
2.火场调查和案件查处:火场调查和案件查处,配合林业公安、派出所、安办实事求是地进行现场勘查,查找火因,对肇事者进行处理,并将全部材料整理入档。
五、加强宣传、值班、巡逻,防患于未然
(一)重要节假日值班划分:元旦节、春节、清明节、五一节、七夕节、国庆节。
(二)森林防火期及森林高火险期值班划分:**为**省森林防火期,其中**为**省森林高火险期。
(三)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实行领班制度,其于班子成员实行带班制度,镇级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到位,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同时村(社区)要坚持村(居)两委干部带班制度,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遇到突发事件,立即处置和汇报。
(四)包片包干宣传、巡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包片、驻村(社区)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长包山头地块的工作机制(包宣传、包巡逻、包安全),以火源管理为中心,在防范上下功夫,坚决堵住火灾源头,防范于未然。对火灾易发地区,要采取巡回、滚动式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如可采取口头打招呼等形式,大力向群众开展宣教,使防火意识深入人心。对火灾肇事轻微者,在进行处罚的同时,还要督促其打更巡回宣传,不得少于三天。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拘留并追究刑事责任。
六、严格火灾报告制度,统一调度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坚持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将护林防火情况报告镇政府,不得虚报、瞒报、漏报。一旦发生火警,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迅速行动,主要负责人要及时赶赴现场,同时向镇护林防火办报告。一方面现场指挥,就近组织人员开展扑救;
一方面了解火情,再次向镇护林防火办报告。由镇带班领导视火情向上报告和统一调度人员。严禁贻误战机,切实履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镇护林防火办:**、区护林防火办:**)
【篇二】
一、目的和依据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现结合本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方案,同时指导全镇及各村(居)委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教方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责任制。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本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1、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本预案启动后,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镇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火灾扑救协调等工作,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接到任务后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2、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其体职责是: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及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指挥开展扑火教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3、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制定和完善本村(社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信息。
四、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镇森防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各村(居)委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在全镇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
各村(居)委护林员要坚持巡山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春分、清明节前后上坟烧纸,烧炮竹等野外用火要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重点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镇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全镇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管辖村(居)委要立即向镇森林防火办公室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报告,并同时组织人员扑救。严禁组织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2、出现重大火情时,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扑救,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性酌情上报。
3、当发生镇外火烧入或镇内火烧出的情况时,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五、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火灾扑救分现场扑救组、宣传报道组、信息报道组、交通疏导组、医疗救助组、后勤保障组以及调查处理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现场扑救组:发生山林火灾时,由森林防火指挥机构领导成员合理安排扑火力量,协调发动应急分队队员参加扑救,应急队员在各组长带领下,携带好救火物资,迅速赶赴火警地点,发挥扑救作用。并在明火扑灭后,看护火灾现场,清理迹地,并坚持留守观察2小时以上,防止暗火萌发,火星复燃;
宣传报道组:做好舆论引导以及火情相关情况报道工作;
信息报道组:收集防火情况及灾情数据,及时准确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情况。交通疏导组:负责指挥火场道路畅通及车辆停放工作;
医疗救助组:负责火场伤员救助工作;
后勤保障组:做好车辆调度工作,发生重大火灾或火势猛烈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的扑火工作。保障扑救人员的各项后勤服务,做好送水、送食品及增补扑火设备支援到火灾现场,医务救护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调查处理组:火灾扑教结束后,要迅速进行情况调查,查明起火原因,对起火肇事者做好调查笔录,并进行必要的教育,损失严重的要进行依法惩戒。
(二)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
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
重兵扑救,彻底清除;
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其它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三)扑火安全
1、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2、群众安全防护。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村(居)委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居民安全撤离,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六、森林火灾案件查处
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由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查处。
七、灾后处置
1.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2、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
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
【篇三】
为贯彻落实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火”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和有关森林防火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制度,确保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快速、正确、有序,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省森林防火办法》》、《**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安龙县境内发生或周边发生并威胁本县森林资源安全的重大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长、副指挥长的统一领导下,对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股、室、站、场、森林公安的各项责职,进一步落实责任。
2、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局机各股、室、站、场、森林公安要做到有分有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全局各股、室、站、场、森林公安全体工作人员,要做好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和做好森林防火的物资准备工作。
4、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完善火情信息报告制度,实现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军地联动,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快速有效,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
四、组织指挥体系
为贯彻落实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火”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和有关森林防火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制度,确保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快速、正确、有序,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省森林防火办法》》、《**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安龙县境内发生或周边发生并威胁本县森林资源安全的重大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长、副指挥长的统一领导下,对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股、室、站、场、森林公安的各项责职,进一步落实责任。
2、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局机各股、室、站、场、森林公安要做到有分有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全局各股、室、站、场、森林公安全体工作人员,要做好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和做好森林防火的物资准备工作。
4、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完善火情信息报告制度,实现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军地联动,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快速有效,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
四、组织指挥体系
【篇四】
各村(场)、镇直各单位: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预案如下:
一、森林防火期
我镇森林防火期为每年8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
二、森林防火指挥系统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
(二)职责任务
三、森林火灾预防
(一)强化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单、标语、责任状、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加强宣传,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烧荒、炼地堰等野外用火。对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禁火令及镇政府下发的通告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各村委会要与村民签订防火责任书。
(二)加强队伍建设
(1)森林队伍建设。各村都要配备专职护林员,特别是森林防火戒严期,各村要增配人员对重点林区野外用火24小时进行看护。
(2)扑火专业队建设。镇里成立扑火半专业队,及相关部门组成的扑火预备队。各村也要成立扑火预备队。要按照《**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到组织、通讯、车辆、保障四落实,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集中管理,集中培训、演练,随时应对突发森林火灾。
(3)巡逻队的建设。镇及各村的森林巡防队员要加大巡查力度,保证24小时对辖区进行巡查。
(三)做好森林防火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
进入防火期,要及时对灭火机、油锯等灭火器材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机械油料供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统一管理、统一培训。
(四)值班制度。
防火期内,镇及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配备值班车辆,不得空岗、脱岗。各村及有关单位领导要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
(五)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炼地堰、焚烧果园枯枝杂草、野炊、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在进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设置防火检查站和永久性防火标志牌,对违规用火者要依法予以严惩,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要在重点林区、重点部位选择制高点,设置瞭望哨,与地面巡逻、看护力量一起,形成立体交叉监控网络。要充实、加强防火检查站人员,强化力量,切实做好火情监测,不留盲区。要加大巡逻检查力度。森林防火戒严期内,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站等部门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别是重点林区、坟地、公路两侧等人员集中的区域和部位,要增派看护人员,增加巡逻密度,查处、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四、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报告制度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值班人员发现或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严格执行行政报告责任制度,必须立即向镇报告(电话:**),不得迟报、瞒报,对迟报、瞒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灾报告后,要立即向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汇报。
(二)扑救工作
1、扑救预案的启动。接到火情报告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立即启动扑救预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领导要立即到达火场,了解和掌握火情,组织指挥扑救,及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汇报。村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火场,组织安排扑救工作。对预计火情可能蔓延至其他村、镇,要快速通报其他村、镇或林区单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涉及我镇村及林区的火灾要立即启动扑救预案。
2、扑火队伍的调用。对一般性森林火灾,在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的同时,村要迅速调动扑火专业队、预备队在第一时刻赶到火灾现场,并根据火情,适时组织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进行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对重点林区的火灾或需由其他村、镇直部门和单位的专业扑火队、预备队增援的森林火灾,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后,要视情况立即对相临村,镇级扑火专业队和镇直部门、单位扑火预备队下达增援命令。各级专业扑火队、预备队在接到调度命令后,要由领导带队,必须在半小时之内集结完毕,迅速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要向临时指挥部报到,登记带队领导、人员数量、联络方式及灭火工具种类等。
3、临时指挥机构的设立。火灾现场山下成立临时指挥部,负责扑救工作的全面指挥协调,同时山上成立指挥所,由指挥部临时任命的指挥员进行现场指挥,负责火灾现场的扑救指挥工作。山上指挥所和山下指挥部要随时保持联络畅通,领导及指挥员要佩带指挥红袖标。重点林区或重大森林火灾的指挥机构,山下临时指挥部由镇领导、村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
山上指挥所由指挥部临时任命的指挥员、村主要领导组成,如有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及领导成员在现场,全体机关人中及现场指挥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领导的统一指挥。
4、安全保障。各级扑火队在火灾现场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严禁擅自行动,确保人身安全。在火场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员给扑火队带路。
5、交通及医疗保障。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赶赴现场沿途指挥交通。村要在通往火场的叉路及拐弯处安排有关人员佩带标志做引路向导。医院救护车、救护人员接到指令后要立即赶赴现场随时待命。
6、器具装备。各村、单位被抽调的扑火队也要携带铁锨、扫帚、柴刀、斧头等必要的灭火工具。
7、案件查处。对发生的山林火灾立即由镇公安派出所牵头,镇林业站配合,必要时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支持,及时查清火因及纵火者,并依法严惩。
五、火场清理及善后工作
1、明火扑灭后,各扑火队带队领导要及时清点扑火队的人员,并向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组织人员清理火场。
2、火灾扑灭后,要安排足够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昼夜留守,留守时间为2—3天,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后留守人员方可撤离,以防死灰复燃。
3、各村要按照林业技术规程要求,适时完成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任务,并由林业站进行技术指导检查验收。
六、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篇五】
为妥善处置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减少森林火灾损失,根据《**省森林防火条例》《**自治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特编制本方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应对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制定本应急处置方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省森林防火条例》《**自治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般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四)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领导下,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指导全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本方案涉及的各村社区和镇级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职责,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认真履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快速、措施得力、处置得当、保障有力。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处置森林火灾,要坚持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安全,力争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障扑火队员的生命安全。
4.提高警惕,常备不懈。要做好紧急应对较大和一般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以及物资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5.信息准确,归口报告。森林火灾信息由各村社区护林防火指挥小组负责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逐级上报。
(五)防火措施。
1.镇村两级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对脱岗、漏岗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2.层层签订责任书,坚持“六长”责任制和“双向”负责制原则。即镇长与村(社区)主任、村(社区)主任与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长与农户,村(社区)主任与辖区内学校校长、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与护林员签订责任书,做到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防的森林防火网络体系。
3.在护林防火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做好防火期火源管理工作,严禁火源进入林区,加强山林管理,一旦在林区发现火情,不论何种原因,都应严肃查处,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对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4.各村社区要制定50亩以上连片林地的扑火方案,实行重点防火监控,设立标志牌,划出防火隔离带,预防火灾发生。
5.村(社区)要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人及林区坟主的管理,落实监护人责任。
6.做好清明、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及高森林火险天气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
7.各村(社区)必须成立10-20人以上的义务扑火队,实行全面布控,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出动,争取把火灾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
(六)方案启动
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或出现需要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参与指挥协调和紧急处置的其他情形,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指挥长授权的副指挥长批准,启动本方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二)职责任务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较大和一般森林火灾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协助村社区扑救森林火灾;
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镇政府报告火情;
负责较大和一般森林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2.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由张学军任办公室主任。职责:接到火情报告后及时向指挥长、林业主管部门报告,跟踪了解、掌握和报告火情动态;
督促指导村社区开展森林火警事故的调查处置;
督促指导各村建立森林防火档案;
完成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镇森防办电话:0851--25829500)。
3.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镇党政办:根据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需要,负责人员和车辆调度及饮水供给等后勤工作。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火灾扑救物资的准备和储存、技术咨询、现场指导、协助查处火灾及灾后重建等工作。
**派出所:组织力量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组织搞好灾区治安管理,负责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理和火灾案件侦破。
**中心校:负责组织所管辖的各中小学对学生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火灾发生后组织灾区学生疏散等工作。
镇财政所:做好预防和扑救火灾补助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管工作。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生活保障以及扑火中伤亡人员的优抚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灾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镇安监办:负责协调处理森林火灾事故引发的安全隐患,防止森林火灾衍生其它安全事故。
(三)村(社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制定本行政村或社区森林火警应急处置办法,在镇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联动
镇党政办、镇农业服务中心接到火警后,在10分钟内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情况;
发生森林火灾后,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需要报县指挥部,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支援扑救。
三、监测预警机制
(一)火灾动态监测
采取巡护人员以及其他形式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形成林火监测网络。
(二)火险预测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天气预报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的火险信息,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综合本镇火险形势,向全镇发布火险形势预测报告。
四、信息报送和处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森林火灾,各村社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应立即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1)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的;
(2)造成1人以上重伤或死亡的;
(3)威胁村庄农户或林区重要设施的;
(4)涉及两个以上镇级行政区划地区的;
(5)需要镇森林防火指挥小组和相邻村支援扑救的。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上述5种情形之一的森林火灾报告后,应立即向林火发生地的村组干部和护林员核实最新林火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启动本方案。认为需要启动本方案时,应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报告林火情况并建议启动本方案,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较大和一般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村社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在采取扑救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向镇党政办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迅速综合灾情,20分钟内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30分钟内向县政府报告。
五、火灾扑救
(一)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的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职责。一般情况,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
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按由高到低分为三级:
1.Ⅰ级响应
当出现较大森林火灾,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将灾情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组建扑火前线指挥部,拟定扑救方案,调动扑救力量,下达扑救任务,迅速开展各项火灾扑救工作。
2.Ⅱ级响应
当出现火场持续2小时以上未得到有效控制;
或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上;
或造成1人以上重伤;
或在各村社区交界处发生森林火灾的四种情形之一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镇森林防火处置应急方案》,立即组建镇级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各项火灾扑救工作,并适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扑火进展情况。
3.Ⅲ级响应
发现森林火警,所在地森林防火指挥小组应当立即启动当地处置森林防火应急处置方案,迅速在火场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并适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通报扑火进展情况。
(二)扑火指挥
1.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逐级指挥。如果林火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蔓延扩大,应根据分级响应的原则,适时提高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级别,相应调整人员组成,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
3.分区指挥。火场范围较大,在将火场分片、分段落实扑救任务时,设立相应的指挥小组,在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指挥本片、本段的森林火灾扑救。
(三)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
重兵扑救,彻底清除;
以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公安消防部队、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义务扑火队等力量为主,其他社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四)临时机构的设置与职责
1.火场前线指挥部
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要求,成立相应级别的火场前线指挥部。火场前线指挥部指挥长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其授权的副指挥长担任;
成员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火灾发生地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以及火场前线指挥部认为应当参与扑火救灾的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火场前线指挥部的职责:疏散并妥善安置火场的非扑火人员,从实际出发制定扑火救灾方案,统一组织、调动、调整扑救力量,做好后勤保障、治安保卫、医疗救护工作,执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应急协调指挥中心的决定、命令,及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应急协调指挥中心报告林火动态。
火场前线指挥部应当设立林火扑救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抢险小组,分工负责各项具体抢险救灾工作。
扑救组:组长由指挥长或指挥长授权的副指挥长担任。职责:全权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订现场扑火方案并组织实施;
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向上级报告扑火进展情况;
及时报告扑火救灾人力和物资需求计划;
根据上级部署和前线指挥部的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清理和火场看守的人力部署工作。
医疗救护组:组长由镇分管医疗卫生工作的负责人担任。职责:组织调度好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
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
搞好食品检疫和防疫工作;
接收、管理救灾药品、医疗物资。
后勤保障组:组长由镇分管森林或财务的负责人担任。职责:根据前线指挥部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及食品,保障前方扑火需要;
组织、协调调度扑火救灾车辆;
负责安排扑火人员食宿;
负责组织财产转移和受灾群众转移安置。
安全保卫组:组长由镇分管公安工作的负责人担任。职责:负责火灾原因侦察和火灾案件嫌疑人员的拘留审理工作;
负责维护火场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
负责前线指挥部和火场物资保卫工作。
2.镇应急协调指挥中心
按照分级响应的规定,应当作出Ⅰ级、Ⅱ级响应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立即成立镇应急协调指挥中心,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组成,至少应有一名副指挥长协调指挥。其职责是随时掌握火场现场情况,研究部署扑救工作,负责做好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火场前线指挥部上传下达,协调后勤保障以及协调调动消防、武警增援。
(五)扑火力量的组织与动员
1.扑火力量的组成。扑救森林火灾应以镇直机关干部、各村(社区)成立的义务扑火队及村组干部为主,并动员当地机关干部和群众迅速参加扑救工作。不得动员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中小学生参与扑火。
2.消防和武警的调动。由镇森林防火指挥小组协调调动。
(六)扩大应急
发生需要作出Ⅰ、Ⅱ级响应的森林火灾,或者依靠本镇力量难以控制火情,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或者有其他需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参与指挥协调的情况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小组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报告火场情况,请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县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七)应急通信
镇森林防火指挥小组协调电信部门,利用有线、无线通讯建立火场应急通信系统,确保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
(八)应急结束
明火扑灭后,应及时组织扑火人员清理残余火,并留足人员现场看守6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
清理火场后,组织各扑火队及有关单位清点人数和清收灭火器材。除留守火场人员外,有组织有秩序分批次将扑火人员撤离火场。
经林火发生地的村(社区)对火场检查验收合格,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撤出留守人员,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对灾民的救济、安置由村(社区)、镇社会事务办办理,遇有特殊困难,可由镇政府逐级请示上级政府解决。对于扑救森林火灾中死亡、伤、残人员的抚恤和家属安置等,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火灾调查、评估、总结
按本方案规定作出Ⅲ级响应的森林火灾由所在村(社区)牵头、农业服务中心协助镇派出所组织调查;
行政区域交界地发生的森林火灾,由起火点所在地的村(社区)协助负责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调查;
起火点不明确的,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定的单位协助调查。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是分析总结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镇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结案报告。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民政部门办理;
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办理;
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综合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镇与火场的森林防火通讯网络和火场应急通讯保障体系,充分利用各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形势数据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二)抢险装备保障
镇森林防火指挥小组的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至少储备能提供50-10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灭火物资。
(三)应急队伍保障
森林火灾的扑救以各村(社区)组建的扑火队为主,专群结合。各村应切实加强森林消防队伍的建设,防火期内,各村应当因地制宜组建以义务森林消防队伍。
(四)经费保障
镇政府要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八、培训、宣传和演练
(一)宣传教育
进入防火期后,各村社区应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设立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标志。要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宣传画册、专栏等媒介,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知识、安全扑救常识。要与镇中心校密切配合,做好对辖区内的中小学生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以上途径和形式,增强林区群众依法安全用火意识,自觉做到不在林区内随意用火、吸烟、燃放鞭炮及香烛等,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二)培训
镇长和分管镇长、村委会主任、林业护林员必须接受森林防火业务知识培训,熟练掌握科学指挥和安全避险等知识。搞好义务森林消防队伍及群众的扑火业务知识培训和安全避险知识培训。
(三)演练
为进一步检验处置方案,锻炼队伍,各村社区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森林火灾扑救演练。